第(3/3)页 只要跑的稍微慢上一些,立马就是一鞭子抽下来。抽的他的后背上,那叫一个血肉模糊。 “快点啊。”马背上的王霄甩着手中的马鞭“你这还不到十迈,你得突破自己的极限才行。真要是能跑出一百迈来,我就饶你今天不死。” 这个百夫长若是真的能跑出一百迈的速度来,估计该跑路的就得是王霄了。 承受着王霄的言语轰炸,浑身都是大汗淋漓,犹如洗了热水澡的百夫长突然身子一僵,然后重重的扑倒在了地上。 王霄勒马,下来之后伸手摸着百夫长的颈动脉。 的确是挂了,活生生累死的。 站起身来的王霄,重重的吐出口浊气。 傍晚时分,一处宿营地里,众多的明教教众们正在清点战利品,尤其是那么多的马匹。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收获。 而王霄,则是与常遇春在喝酒。 “也就是说,你离开蝴蝶谷已经好几年了?” 常遇春灌了口酒水,连连点头“是啊,也不知道当初的那位小兄弟现在怎么样了。” 他口中的小兄弟,自然就是著名的大软蛋张无忌了。 无论是事业友情还是爱情,张无忌都是当之无愧的软蛋。 被敏敏特穆尔迷的五迷三道的,什么都给抛弃掉,这不是脑子坏掉了是什么。 至于说爱情什么的,你当这是言情小说呢。 那么多的奇遇都给了他,简直就是浪费。 “坛主。”正在走神的王霄,看到常遇春面色有些古怪的说“你的功夫怎么突然这么好了。” 之前的明太祖,功夫也就是不入流的阶段。 而苦练多年的王霄,哪怕是在这方高手辈出的世界里,怎么说也能排得上二流高手的行列。 作为熟悉的人,常遇春自然是感觉疑惑。 “兄弟。”王霄脑海之中思绪转动,靠过去压低了声量“我拿你当兄弟,你可别说出去。” 常遇春的脾气性格,那就是讲义气。 一听这话立马就拍了胸脯“哥哥放心,俺老常死也不会说的。” 接下来,就是王霄讲故事得时间。 大致的意思就是说,前些年常遇春去蝴蝶谷治伤的时候,王霄也遇上奇遇。 他在无意之中救下了一个华山派的前辈。 这位华山派的前辈名为岳不群,在华山派内讧的时候被赶下了山。 遇到王霄的时候,已经是奄奄一息。 之后岳不群将自己的武功传授给了王霄,并且让他帮忙报仇,之后就咽气了。 王霄说他苦练了这些年,就在最近才算是大成。 常遇春很轻易的就接受了王霄的故事,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那种。 事情略过,喝两坛酒水。感觉火候差不多了,王霄轻声询问。 “兄弟,你知不知道红梅山庄在哪里?” 第(3/3)页